会费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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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技术市场协会会费标准

 

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《民政部、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》(民发〔2014〕166号)的精神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。
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
理事长单位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0 元/年

副理事长单位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0 元/年

理事单位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000 元/年

会员单位、监事单位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500 元/年
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
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,缴纳方式为转账汇入本会账户。

户  名:厦门市技术市场协会

开户行: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

联行号:309393009965

账  号:129960 1512 0000 2697

三、会费开支范围

1.必要的办公支出;

2.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行业调研、各类培训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
3.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
4.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
四、会费管理

1.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
2.协会经费开支根据《厦门市技术市场协会财务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执行。

3.协会财务账目由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。

4.对于不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,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。